为确保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广西各地纷纷出台减排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促使减排工作扎实开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了“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提出要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把好高耗能项目的准入关。要按照“等量置换,上大关小、扶优淘劣”的思路,加快淘汰钢铁、水泥、铁合金等行业落后产能。自治区环保局组织制定的《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也将出台实施。 广西各地、市也纷纷出台各种措施,使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北海市政府提出“三个优先”和“五个不允许”的新措施。“三个优先”,即对制定计划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企业,政府在安排污染源治理项目、先进适用技术示范项目和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计划时,予以优先考虑;实行环保补助资金及环保贷款优先、技改扩建工程审批优先;环境市场准入审批优先。“五个不允许”即对不按照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开展减排工作的企业,不允许环保补助资金及环保贷款审批;不允许技、改、扩建工程审批;不允许环境市场准入审批;不允许参加环保评优评先;不允许工商年检。 南宁市环保局出台四大措施,加强对全市86家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控: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实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季报制度;实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工作,污染源监测工作实行市、县、城区分级管理;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今年安装数不少于总数的30%;从4月起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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