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闭幕的“金融产业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研讨会上,银行、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台上会下显露出他们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的“雄心”。 业内人士建议,要从节能减排产业链“分一杯羹”,金融机构还需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为企业节能工程、CDM(清洁能源机制)项目等提供更多支持。 商业银行积极参与 兴业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朱力勇介绍,从2005年8月开始,兴业银行即着眼开拓中国能源效率的金融服务市场,并成为国内首家推出“能源效率贷款”这一融资新品种的银行。 世界银行IFC高级项目官员徐秋文认为,兴业银行推出“能源效率贷款”的成功,吸引了其他银行的关注,“其他银行也不希望丧失占有新兴市场的机会,过去几个月就有几家商业银行和我们有过联系。” 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资保险部总经理王景波表示,该公司不断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节能减排领域的跨境投融资,特别是CDM项目和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融资活动。 据美国能源基金会数据显示,2005年到2020年,中国能源总投资将达到18万亿人民币,其中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的投资将达到7万亿,平均每年节能环保的投资规模为3000亿-4000亿元。 “这意味着一个全新的服务领域和商机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并努力促进节能减排事业发展,大力实践‘绿色信贷’,履行‘企业公民责任’,是银行业发展的潮流与趋势。”朱力勇说。 应拓宽投融资渠道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沈龙海指出,要拓宽节能减排投融资渠道。他认为,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因为其本身具有融资的功能,“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 他建议建立银行节能项目贷款窗口,创建新的金融工具,促使更多的商业贷款进入金融领域。同时,他还认为要建立节能项目商业贷款担保机制,在节能领域开展银行保理业务,以及加大对节能服务公司股权融资的力度。此外,还可以为节能减排项目提供融资租赁,“提供股票、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服务。” 中国节能促进办公室执行主任王树茂表示,金融投资业要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通过贷款、基金、担保、保理、租赁、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信托、独立的项目公司、购买合同、股票市场等多种投融资途径及模式为耗能企业和节能服务企业提供节能项目投融资服务。 加大支持力度 中国投资协会会长陈光健指出,要把节能减排纳入金融决策体系,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他建议,金融机构要建立一系列的办法与激励机制,“如政策性贷款、环境补偿基金、环境保险违规罚款等等。”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也表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控制、减少或停止对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资金支持;增加金融支持和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环保型创新技术企业发展。 朱力勇认为,商业银行参与节能减排项目,就涉及到监管部门如何看待的问题,“关键是要转变社会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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