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近日出台《哈尔滨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全市统一开放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初步形成。到2020年,全市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方案》确定的首项任务是推进环境公共设施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及经营权市场化改革,推动环境公用设施运营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企业化模式转型。
《方案》指出,第三方治理取得的污染物减排量,计入排污企业的排污权账户,由排污企业作为排污权的交易和收益主体。排污单位在选择第三方治理企业时,要明确承担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并对其行为实施有效监督。
哈尔滨还将建立第三方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信用评价制度,并通过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发布相关信用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环境服务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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