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2009年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到2010年底,兰州市计划对13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完成包括外墙保温等方面的节能改造。
兰州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内容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及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
改造将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改选时,首先考虑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提高门窗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优先考虑原窗户增加一道室内窗、封闭楼梯间、增加单元门的方式。
改造范围为:2000年前竣工验收,未做节能且能正常使用年限25年以上的非节能民用建筑;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民用建筑;按规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居住建筑。改造将坚持政府主导,产权单位配合,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资金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供热单位及单位或住户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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