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凤阳县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班在县委党校举行开学典礼,这是在全市所有县、市、区中第一家开办的节能培训班。来自县直所有一级机构、县工业园区、各乡镇的近百名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参加了开学典礼并集中进行培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开展节能降耗,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力度,凤阳县先后印发了《2009年凤阳县公共机构节能培训计划》《关于机关开展节能降耗活动的规划和实施意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等文件,在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车、节约办公用品、政府节能采购、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开支、控制办公用房装修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要求,及奖惩考核制度,真正把机关节能降耗纳入公共机构工作日程。针对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该县制定了定期举行公共机构节能培训计划、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制度,把节能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培训与股(室)组织,单位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公共机构节能行业的专家,开展业务知识讲座。并根据学习、工作情况,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和自身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培训要求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内容力求突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保证节能工作的实际需要。
本次开学典礼后,节能方面的专家将对学员们进行为期三天的节能法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并将进行节能信息录入上机操作培训。公共机构联络员将在如何收集、整理、传递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重要信息,如何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如何分析汇总本地区、本部门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得到具体的专业训练。培训结束后,各节能联络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利用规定的软件,把本单位的能耗信息上传汇报。
此外,凤阳县还规定,凡是拥有二级机构的县直单位,必须在本系统内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节能培训,并制定相关制度。县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各单位节能工作进行检查,对做的不好的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真正把节能降耗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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