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各国的太阳能光伏政策,西班牙光伏正策的变化充满了戏剧色彩。首先2010年7月9日西班牙工业部长表示西班牙政府无意降低投资者光伏项目的预期投资回报,但是会对光伏系统的年发电小时上网量作出限制。紧接着7月下旬该工业部长便在另一次会议上通知太阳能协会:所有根据2007年RD661法案和2008年RD法案的已安装的光伏系统,在光伏系统的年发电小时上网量的限制为:未加追踪支架的系统将仅能获得每年1250小时发电FIT补助,安装追踪支架的系统将获得每年1644小时的FIT补助。而更为过分的是新安装的系统所得到的FIT补助时间下降的更多,地面安装系统补助时间甚至消减了45%,屋顶系统补助时间消减25%,小规模屋顶系统补助时间消减5%。
随后的八月初,这位西班牙工业部长又颁布了一道国家部长级议会法案,即光伏诈骗法令。
在该法令下约800MW的户外光伏电厂将被调查,调查的内容是这些电厂涉及非法取得截止于2008年9月28日的高额补助(46.5欧分每度)。也就是说,超过1/4的户外安装光伏工厂将被调查。法令规定:任何被调查出违背法规的组织将必须退还自2008年9月以后获得的补助,且还要付上利息。然后这些电厂将只允许以西班牙零售价的价格向市场售电。(目前西班牙的零售电价是3.6欧分)如果这些电厂建设者想重新申请光伏补助,那么他们将必须排号等待。并且至少要等到三年后新的FIT政策颁布,等待着这些电厂的也将是一个专门的注册渠道。但是那些自愿向政府坦白自己的非法行为的电厂受到的惩罚将会小的多。这样的话,他们的补贴将转换为现在32欧分的补贴政策。如此一来,一波三折的密集型法令轰炸直接为该国风雨飘摇的光伏市场重整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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