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超采杀手”——超前性水耗
由于地表水质恶化、水源缺少,很多地方开始挖空心思,挖掘和享用子孙后代的水,形成一个个“漏斗区”。专家提醒,地下水超采严重,已越过了警戒线。
山西省大同、忻州、太原、临汾、运城等5大盆地地下水均严重超采,浅层地下水已基本疏干,深层地下水水位每年下降2至30米不等,有的水井深度已超过1000米。全省有19个岩溶大泉,3个完全断流,2个基本断流,12个流量严重衰减。
运城市盐湖区陶村镇陶村20多年前打了一眼深100多米的机井。村民张军革说:“刚开始的时候,水还很大,现在水很小。过去浇一亩地需要两个小时,现在要耗三四个小时。”
属于江南水乡的浙江省海盐县,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地面湖水普遍被污染,地下水深井开挖达到顶峰,全县地下水深井拥有量一度增至130余口(包括企业自备井)。由于过度开采,地面沉降严重,沉降最严重处达到1.78米。在省、市、县三级政府的重视和督办下,至2010年12月底,海盐县132口地下水深井全部封存。
地下水长期超采,导致一些地区湖泊萎缩,地面沉降,海水入侵。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副局长郑通汉向记者透露,目前全国地下水超采区400个,超采量达228亿立方米,超采区面积近19万平方米。全国地面沉降面积已达6.4万平方公里,50多个城市地面沉降严重。仅长江三角洲以南地区因地面沉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间接损失近3500亿元。记者 王勉 晏国政 沈翀
“软硬”兼施守住水安全红线
——水危机倒逼中国发展战略转型(中篇)
直面水危机,如何扼住其“咽喉”?专家建议,亟待文化“软规则”与制度“硬规则”综合发力,软硬兼施,守住水安全三条红线。
切中环境道德失范的文化“软肋”,让生态文明铸为全民意识
“如果一个人拿把斧子无辜砍死人,那么,他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也会受到舆论谴责。但是,如果有人拿把斧子无辜砍倒一棵树,或者污染、浪费了一池水,情况则完全不同。多数人会视若无睹,并不认为这是一种人类对大自然的犯罪。”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副局长郑通汉这样类比环境道德失范行为。
在他看来,造成环境道德失范行为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扭曲了人与自然界相互尊重、相互依存的平等关系,认为人是主宰万物的统治者,人与自然界是敌对、斗争的关系;二是在实践层面,在人与自然界相处过程中,长期、大量存在人类对自然界非人生命体的贪欲与恶行,却没有受到道德舆论谴责。早在2300年前,亚里士多德就曾说:“人类的贪婪是不能满足的。”当一种要求被满足的时候,一个新的要求又替代了它的位置。
一些地方官员的片面政绩观,更使水危机加剧。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以市场为主导的利益机制并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不顾水资源约束和水环境容量的极限,不顾企业是否高污染高耗水,只要是投资少、见效快、获利多的项目就争相上马,短期内扩大地方GDP。
郑通汉说,这种以环境伦理道德失范、经济主体价值观迷失、全民节水意识淡薄等为主要特征的“软规则”缺失,是造成当前中国水危机愈演愈烈的深层次原因。他呼吁,必须重塑人与水的关系,补上生态道德文化课,推进环境文化复兴,走自律式发展道路。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从2007年开始,贵州省贵阳市狠抓生态道德文化建设,在全民中倡导生态伦理、生态良心、生态义务,努力使生态意识成为全民意识,把生态文化上升为主流文化。全市生态文明志愿者达36万多人,10万公职人员承诺每年志愿服务不少于48小时。
不以GDP论英雄,贵阳市重新制定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环境双赢的政绩考评标准,激发了各级官员坚持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绿色发展的积极性。
权威人士评价,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单位的生态环境状况,像一面镜子,反映出其公民生态道德文化水准的高下。
诊治涉水公共政策、机制的制度“硬伤”,健全水务管理和水权水价体制
用制度学的观点来看,制度与文化,是对水危机的形成和治理最具根本影响的两大“规则”。因此,除了运用“软规则”(意识、道德、价值观)击中造成水危机的文化“软肋”以外,还需要健全“硬规则”(体制、机制、政策),疗治造成水危机的制度“硬伤”。
水利部部长陈雷指出,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最关键、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靠政策、靠制度、靠改革。政策和制度同属于“大制度”范畴,而改革就是制度变迁,就是治道变革。
治理水危机的制度之变,首先要理顺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水务行政管理基本上承袭了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江河湖库等水源地、农村水利、防汛抗旱、用水规划、城市供水、排水和城市地下水管理、水污染治理、城市节水等等,都由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保护协调机制更未形成。
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宪法行政法学教授周叶中认为,这种“城乡分割、部门分割、多龙治水”的水务管理体制破坏了水资源利用的自然循环,在水资源危机治理的过程中出现信息不畅、协调不力、争权逐利、推责扯皮等一系列问题。基于此,必须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从体制机制改革上促使涉水相关管理部门形成合力,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等。
治理水危机的制度之变,还要建立水权制度体系,改革水价形成机制。郑通汉坦言,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中配置水资源的核心制度,水权制度在我国许多流域并没有建成科学的体系,流域水权不明确,权属不清。不仅如此,水权交易制度的环境没有形成,水权无法顺畅流动。前些年,当浙江省的东阳与义乌转让水权交易成功以后,有很多人对交易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
与水权密切关联的水价,长期以来处于价格扭曲状态,不能合理调整水资源的供求关系,不能正确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和经济价值。
山西省运城市水资办主任李强说,“好政策不如一分钱”,应当全面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价格杠杆等市场化手段,推广实施以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为重点的水价政策。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他还建议,全面开征水资源费,对超采区的用水户,要大幅度提高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守住三条水安全红线
水安全问题已引起高层高度重视。2011年1月2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作为今年的“一号文件”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共中央首次全面系统地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它开篇就明确指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
这份重要文件吹响全民水文明建设的“集结号”。文件号召,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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