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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确保电煤供应 未经批准不得拉闸限电
来源:长沙晚报 时间:2011-9-29 10:22:22 用手机浏览

  从现在至明年9月,全省各产煤市州、市县区和湘煤集团等产煤企业,要确保2000万吨电煤供应。与此同时,湖南从10月1日起,按新标准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并确保3亿元征收入库。

  昨日,在全省煤电生产大会上,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全力以赴完成调煤保电任务,以确保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出席会议。

  今年年初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全省电力供应一直较为紧张。虽然当前气温较前一阶段有一定降低,但电力需求仍然旺盛,日用电负荷和日用电量均持续保持高位运行,电力缺口比较大。

  为满足全省生产生活用电的需要,省委、省政府把调煤保电作为头等大事。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调煤保电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全省除确保电煤任务落实到位外,还将从2011年10月1日起,按新标准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省煤炭局将每年3000万吨的非电煤,分解落实到煤矿并足额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生产企业每销售1吨煤炭,应缴纳10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省政府同时要求,省电力公司要科学调度,积极向外购电,确保完成外购电任务,优先保障民生用电,未经省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拉闸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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