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虽然已形成主体思路,但上半年难以出台。”
权威人士透露,为保证可再生能源电力合理消纳,能源局正主持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现已形成主体思路:拟将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三大主体分别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义务主体、实施主体和行政责任主体,强制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
至于外界期待较高的配额指标交易流转制度,该人士介绍,从前期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由于实施困难,或不被列入可再生能源配额的管理办法中。另外,由于配额实施主体、各地方政府领取配额的比例等细节问题还存在争议,该管理办法预计在今年上半年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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