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7月31日发布的公示显示,2018年陕西将关闭退出21处煤矿,去产能581万吨/年。自公示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由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要求,逐矿进行验收。
公示要求,各有关部门据公示吊(注)销关闭煤矿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等证照,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