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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装或变更用电申请手续流程须知
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 时间:2009-3-21 19:08:41 用手机浏览

  一、新装及增容用电的申请

    1、用户新装或增容用电、均应到供电分公司各营业厅办理用电申请手续,用户在新建项目的选址阶段,应与当地配营部或供电所联系,就供电可行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原则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2、高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用电地址
    (2)立项批文
    (3)项目的总体规划图和建筑平面图
    (4)用电设备清单
    (5)用电性质、用电负荷分布图
    (6)生产班次及投产日期

    上述资料一式三份交营业报装人员,并按要求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加盖公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3、统建楼房用电的申请,用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用电地址;
    (2)小区总体规划和建筑平面图;
    (3)用电容量;
    (4)各单元的户名、编号;
    (5)电气设备装设要求。

    上述资料一式三份交营业报装人员,并按要求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加盖公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4、3KW以上照明用电及低压动力用电的申请,用户应提供用电地址;用电设备清单。经营性质的用电应提供营业执照,私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异地户口应提供本地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户按要求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加盖公(私)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5、3KW及以下照明用电的申请,用户应提供用电地址、用电设备清单、银行账户。经营性质的用电应提供营业执照,私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异地户口者应提供本地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户按要求填写好有关的申请表格,加盖公章(私)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6、基建用电的申请,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批文、小区规划图、基建用电负荷资料、并填好申请表格,加盖公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7、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供电备件的用户,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安排装表接电。

  二、用户变更用电的办理

    用户办理变更用电时,应携带有关用电资料,如电费单,银行存折(经营性质的用电应携带营业执照),并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加盖公(私)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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