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惠贷款为郑州节能项目带来良机 |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08/5/4 14:59:42 用手机浏览 |
从郑州市发改委处获悉:受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郑州市发改委将征集一批节能减排项目,促其积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贷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国家开发银行制定下发了《国家开发银行节能减排专项贷款业务指导意见》。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安排资金600亿元,专项用于节能减排贷款业务,以大力支持国家、地方政府节能减排工作。
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将加强对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扩大节能减排领域的贷款范围和贷款规模,主要支持《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中所确定的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源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重点节能工程,以及“上大压小”火电建设、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建设、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等能源结构调整项目。
为此郑州市政府于4月5日专门向各县(市)、区发改委(计统局)、郑州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郑州高新区经发局发出了《关于征集节能减排项目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贷款的预通知》,《通知》要求申报项目由各县(市)、区发改委和郑州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以及郑州高新区经发局负责征集,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初选后汇总,然后于5月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市发改委资源处。再经由市发改委组织对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及分析论证后,筛选出符合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条件的项目,最终予以推荐。
至此,2008年郑州市节能减排项目申请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的活动拉开序幕。有关专家表示,郑州市节能减排企业迎来一场及时雨,国家优惠政策为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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