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每年,我省都将对在节能减排领域内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地市下发了安徽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励办法。
该办法规定省政府每年度开展1次减排奖励表彰活动。设立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奖、减排先进单位奖和减排先进个人奖。省政府对相关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对表现突出的市政府和企业领导班子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省政府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
该办法明确规定每年度全省表彰减排先进个人200名。省环保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减排奖励的组织工作;奖金从省财政安排的环保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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