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搞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的趋利性十分明显地表现在向政府靠拢上,一方面要靠政府批工程、拿项目,另一方面要拿财政奖励,由于政府财政奖励往往是层层加码,有的时候相当于利润率,大家都趋之若鹜。节能服务公司“很市场”,谁给钱就奔谁去,但是政府却做不到、也不应该“很市场”,节能服务说到底并不是一个仅靠财政输血就能维持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最终还是要靠市场的运行机制自生自灭。现在的情况是,节能服务公司既要找市场,也要找市长,大家都要在找市场和找市长的复杂游戏中纵横捭阖,争取如鱼得水。政府方面现在也出现了一个新动向,就是搞“政府集成”,由政府出面办一个全能型的节能服务公司,采取集成运营商模式统筹本地区的节能服务业务,集成节能技术、产品、服务,出面接订单,然后分包,自己拿提成和奖励。目前吉林省、太原市都出现了这种模式,这或许是一个有效率的方法。
2、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不了融资难,金融资本早晚要成为领头羊
我国节能服务公司的出身基本上是产品型(供应商型)和服务型(工程资质型)的两种,前者以节能灯、节电器、变频器等居多,后者以节能设计、运行管理的居多,但是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我国“中小企业”的定义是注册资本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而节能服务公司的国家级备案门槛只是500万,省级只是300万,可以说是“小小企业”、“微型企业”,仅仅大于个体户。现在全国6000多家节能服务公司中,真正的大企业少之又少,基本上都是没有资金实力的,发展节能服务业务必须进行融资,仅靠自有资金只能做一两单业务,有的今年投进去了,明年、后年、大后年都做不了什么业务,只能等结算后再发展。这个状态完全不是一个企业的正常发展状态,换言之,融资之于节能服务公司,可谓命悬一线,融来了,你就活下去,融不来,你就去死。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真谛就是投资,从根本上讲,没有投资能力就是没有节能服务能力;换句话说,要想搞好节能服务,首先要搞好投资;也就是说,节能服务公司要发展,必须不差钱,而技术、服务等要素都不是要命的,只要有钱,一切都会有。合同能源管理的自身规律是节能服务先要有钱,而节能服务公司恰恰没有钱,他们的“第二主业”就是融资,但他们又恰恰遇上融资难。这个怪圈节能服务公司自己是无论如何也跳不出来的。
节能服务公司出去找钱,有几条路,但都不是很顺。找银行,首先抵押担保这一关就过不了,信托、理财产品目前也不成熟,好像只有兴业银行还有的商量,其他银行基本免谈;找租赁公司还可以,但是往往人家用采购方式就把你踢出去了,节能服务公司变成了供应商,财政奖励要暗地里转给租赁公司,现在很多租赁公司自己就开始考虑自办节能服务公司,据说河北、江苏等地就有;找投资公司也是一个办法,这几年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等比较活跃,但是风险投资这一块要么是不顾后果的“疯投”,要么就是最没有风险的“封投”;而私募这一块往往只挑有上市前景的对象,但是在节能服务公司里是凤毛麟角。融资难把节能服务公司慢慢逼向讨甲方的预付款,或者是主动蜕变为供应商,朝着越来越不像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向蜕变。可以说,融资难不解决,产品型和服务型的节能服务公司早晚要退出合同能源管理产业,“正宗的”合同能源管理将被边缘化。
目前的趋势是,谁有钱,谁就能接大订单,而这些有钱人并不担心自己没有技术、没有服务、没有管理资源,这些都是靠钱就能得到的。一方面,现在国内的一些上市企业自己生产节能产品的,都纷纷自己组建节能服务公司,靠合同能源管理形成自己的营销新模式,效果很好,例如深圳的变频大户科陆电子公司;另一方面,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大规模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领域,它们以资本为武器大举收购节能公司或者项目,按照集成运营商的模式拿订单——工程分包——整合收益,效果也很理想,例如华润集团。这两种有钱人一种是产业投资人,离不开自己的产品,为产品打销路;另一种是财务投资人,无所顾忌,什么领域都敢进,只要能赚钱。现在看来,今后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深入发展,恐怕主力军是金融机构,而上市企业一时半会还不太容易远离自己的主业,除非将来把财务公司剥离出去。投资公司、基金公司是最有可能成为合同能源管理领头羊的,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深入专题了解: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和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