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在日前发出的《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要求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
《通知》提出,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产品属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节能效果明显;二是产品生产批量较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三是产品具有比较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四是产品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条件要求。在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中,实行强制采购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是产品具有通用性,适合集中采购,有较好的规模效益;二是产品节能效果突出,效益比较显著;三是产品供应商数量充足,一般不少于5家,确保产品具有充分的竞争性,采购人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
评论:
1.2005年全球照明市场份额约1,000亿美元,中国约114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的11.4%。目前国内照明行业的企业约1万家,2005年销售额约1,400亿人民币,出口额为80亿美元。根据国际研究机构调查预测,2013年全球照明市场需求总计1,400亿美元,光源所占比例在20%左右,灯具约占80%。这一比例关系在我国基本适用。
2.电子节能灯以其高光效、高显色、节电能、长寿命的优异性能被誉为民用第三代新光源、绿色环保产品,代表二十一世纪照明光源的发展方向。我国是全球第一大节能灯生产国,2005年节能灯产量达到17亿只,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九成,可70%以上却出口国外。在我国,照明用电量约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12%,如果把现有普通白炽灯全部换成节能灯,全国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度,相当于三峡电站的年发电量。
3.此次《通知》的政策不仅从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节能灯的市场,更从政策层面上表明了鼓励照明设施向节能灯方向发展的态度,对绿色照明行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相信政府将会在未来持续出台一些扶持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与规定。
4.我国从1996年开始实施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专家测算,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传统的低效照明产品可节电60~80%。“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大推广绿色照明工程的力度,因此,随着消费升级,国内节能灯市场将逐渐成熟,未来发展潜力大。
5.目前,节能灯市场占整个照明市场的份额还不是很大,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其发展的空间十分诱人。预计未来五年内国内节能照明产业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7%左右,此次的《通知》的发布对国内节能灯具生产企业的销售贡献目前还无法准确的判断,但初步估计应该能贡献2~3个百分点的增长率。
6.此外,由于发达国家立法自2009年起禁用白炽灯而全面启用节能灯,这对我国节能灯产业的发展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利好因素。我国生产的节能灯70%左右用于出口,国外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将进一步给整个绿色照明生产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前景与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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