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产业网讯 世界自然基金会日前建议 :“十二五”应继续贯彻实施20%左右的能源强度下降节能目标和18%的碳强度下降目标。如果不坚持节能减排高目标,“十二五”规划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转变经济结构的重头戏就会落空。
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主任杨富强日前表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着力点就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调整经济结构作为攻坚战。能源强度目标和二氧化碳强度目标(节能减碳目标)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是十分有效的抓手。并分析道,可靠的统计数据是制定节能减碳目标的基础。从1980年到目前的经济、能源的数据经过修正后是可靠的,特别是2000年以来的数据,丰富了能源政策研究和制定的迫切需要。
杨富强表示,在1978年后三十多年里,中国改革开放,狠抓“节能优先”的能源战略,开展国际交流和贸易,能源强度的后发优势显现出来,能源强度迅速下降。能源强度与2005年相比,“十一五”期间下降了18%以上。这是经济发展内在规律和政府强有力政策的叠加效应的结果。在今后15-20年内,中国能源强度下降的潜力空间是很大的,节能减排高目标的设定是有依据的。,“十二五”经济结构节能空间的潜力很大。在2020年以前,经济结构变化的节能量比重可以达到60%,技术节能量只占到40%。从2020年以后,技术节能量可上升至50%或更高。
世界自然基金会认为,在地区目标的分解上,节能减排目标应遵循东部高,中部次之,西部适中的办法。西部地区经济落后,需要有较高的经济增长是合理的要求,但必须是满足高目标约束条件下的经济增长。在“十一五”中缺失的部门的指标分解应在“十二五”中得以实现。在长效机制的建立上,通过公众的参与和推动,逐步将中央的强制性节能减排要求转变成地方政府自身的节能减排要求。约束性的地方节能减排指标不能低于中央的指导性节能减排指标。
因此,杨富强强调说,中央与地方在制定节能减排的约束目标中能否双赢是关键所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应坚持制定节能减排高目标并强化实施,才能产生实效,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中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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