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展趋势来看,目前煤炭资源税的征收方案一定是过渡式的。”5月6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向本报记者表示,日前媒体所称未来煤炭资源税的征收方式依然从量不从价,跟现在的物价形势有关,“当前不敢有大动作。”
据报道,近日一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称,未来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将试点时5%的税率提升为5%―10%,而煤炭仍采取从量计征,定额从原先的0.3―5元/吨小幅提升为0.3―8元/吨。但记者并未从权威部门证实相关资源税将大幅上调的消息。
如果消息属实,“尽管煤炭的口子依旧未开,但将征收力度暂行上调,已经是为转调在做铺垫。”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向本报记者表示。
油气:价格可能应声而涨
贾康向本报记者表示,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比将近70%,因此资源税改革暂未对煤炭“动真格”。而油气在能源中占比较小,约20%,其税率提高预计将给石化企业赢利带来负面影响,但从机制上讲会向中下游传导,最终可能引发提价。
去年5月20日,财政部公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宣布,新疆的油气资源税从去年6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当时,业内普遍认为,改革全面推广后的油气资源税税率也将定在5%,但目前媒体报道的力度较试点时有明显提高。
“如果按照10%的税率征收的话,则比试点时的影响要大得多。”交银国际油气分析师贺炜表示,尽管表面上税率翻倍,但从实际税负感受上却更重,因为石油公司的利润基本稳定。
据贺炜测算,如果按国际油价100美元、资源税率10%测算,则每吨原油的资源税可高达500元。
但如依照修订前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原油的税额幅度仅为8元―30元/吨,天然气为2元―15元/千立方米。即便按照去年试点时5%的税额计算,资源税也仅为每吨250元左右。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一位负责人透露,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试点之后,中石油新增税收约55亿元,中石化新增税收约15亿元。如果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推广到中西部各省,甚至进一步扩大到全国,将对国内石油和石化行业带来巨大影响。
“油气在开发环节是有竞争的,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或多或少的转嫁并非完全不合理。但问题在于我国石油产业垄断色彩非常严重,如果三大油形成某种默契的话,将转嫁的部分抬得过高,这也是有可能的。”贾康向记者表示。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