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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
来源:国家住建部 时间:2013/4/19 18:41:44 用手机浏览

建科[2013]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等,我部制定了《“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4月3日

 

“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为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指导下,我国先后在天津、上海、深圳、青岛、无锡等地开展了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并启动了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实施路径

  (一)规划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社会普遍接受,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农房,引导农村建筑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十二五”时期具体目标如下:

  1.实施100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选择10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2.政府投资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2014年起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2015年起,直辖市及东部沿海省市城镇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4.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节能示范住宅40万套。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紧紧抓住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机遇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绿色建筑发展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为抓手,引导我国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城镇化进程的低碳、生态、绿色转型;以绿色建筑发展与公益性和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旧城更新等惠及民生的实事工程相结合,促进城镇人居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以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引领传统建筑业的改造提升,占领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制高点,促进低碳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三)发展战略

  在理念导向上,倡导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共生理念,以人为本,以维护城乡生态安全、降低碳排放为立足点,倡导因地制宜的理念,优先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能源和资源,充分利用通风、采光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筑,倡导全生命周期理念,全面考虑建筑材料生产、运输、施工、运行及报废等全生命周期内的综合性能。在目标选取上,发展绿色建筑与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同步,促进技术进步与推动产业发展同步,政策标准形成与推进过程同步。在推进策略上,坚持先管住增量后改善存量,先政府带头后市场推进,先保障低收入人群后考虑其他群体,先规划城区后设计建筑的思路。

  (四)发展路径

  一是规模化推进。根据各地区气候、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和建设,逐步推动先行地区和新建园区(学校、医院、文化等园区)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二是新旧结合推进。将新建区域和旧城更新作为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的重要手段。新建区域的建设注重将绿色建筑的单项技术发展延伸至能源、交通、环境、建筑、景观等多项技术的集成化创新,实现区域资源效率的整体提升。旧城更新应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统筹规划进行老旧小区环境整治;老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老旧建筑的抗震及节能改造。

  三是梯度化推进。充分发挥东部沿海地区资金充足、产业成熟的有利条件,优先试点强制推广绿色建筑,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中部地区结合自身条件,划分重点区域发展绿色建筑。西部地区扩大单体建筑示范规模,逐步向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过渡。

  四是市场化、产业化推进。培育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开发应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装备、技术与产品,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综合应用,培育绿色服务产业,形成高效合理的绿色建筑产业链,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在推动力方面,由政府引导逐步过渡到市场推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企业的发展活力,加大市场主体的融资力度,推进绿色建筑市场化发展。

  五是系统化推进。统筹规划城乡布局,结合城市和农村实际情况,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更新改造中,因地制宜纳入低碳、绿色和生态指标体系,严格保护耕地、水资源、生态与环境,改善城乡用地、用能、用水、用材结构,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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