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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潜在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
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 时间:2011-7-19 15:38:34 用手机浏览

  三、项目相关的风险

  1、项目融资风险

  项目融资风险是指由于节能服务公司融资能力不足,导致在合同中承诺的融资无法到位,使得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项目不能继续运营的风险。项目融资渠道一般有国内商业银行贷款、EPC信用担保贷款、外国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信用、股权融资等,但是向商业银行贷款仍然是主渠道。商业银行贷款受国家金融政策影响很大,例如中央银行关于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2008年12月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15.50%,2011年2月的存款准备金率已经上到19.50%,据计算每上调0.5%金融市场冻结3000亿元的流动资金;同时,2008年12月的贷款基准利率为5.31%,2011年2月已经上升到6.06%。由此可见,我国已经进入货币紧缩周期,一方面商业银行的可贷规模被压低,另一方面企业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在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向银行提出贷款要求时,银行为了规避风险都会希望企业为其提供类似土地、设备等实体抵押物,而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一般都是技术型企业,实物抵押品要求很难满足。

  2、节能技术风险

  节能技术风险是指由于采用的节能技术在可行性、先进性和可靠性方面存在问题,导致节能设备运行情况不佳,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处于失败的境地。

  3、项目市场风险

  项目市场风险是指因为用能单位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或者是由于能源价格出现大幅变化,导致节能利润萎缩,使项目运营出现困难甚至停顿。

  四、应对风险的措施

  1、对合同相对人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签订合同前,节能服务公司应对合同相对人进行必要的商务调查,尽职调查要针对不同情况和对象,区别对待。

  对于一般性的第三方机构调查其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即可,而对于作为企业的用能单位应该进行较全面的深入调查。

  基本情况调查可以通过工商局查验,例如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本到位情况、经济类型、股东名称等;调查其主营业务的竞争情况及其在本行业的地位;有必要的话,还应该调查用能单位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诉讼或纠纷等重大事项。例如,用能单位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民营营业、三资企业还是个人独资企业,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往往预示着不同的风险程度。

  节能服务公司还应该关注用能单位可能会出现的重大事项,因为重大事项对投资项目的影响往往是巨大的。对重大事项的分析主要包括:分析客户近期可能进行的重大建设项目或重大投资项目;了解客户当前有无面临重大法律诉讼问题;了解用能单位的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在资金使用方面是否有违法情形。

  2、签订信息充分的服务合同 

  经过调查,合同相对人值得信赖,节能服务公司就应该签订内容尽量充分的服务合同,约定尽可能的明确,特别重视下列条款的作用:

  第一,明确约定节能量的确定标准和生产规模

  要明确约定节能量的确定标准,避免一楼和模糊性语言。实际操作中节能量标准的确定主要有三种途径:加强技术计量;双方约定认可;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通过中立的第三方确定具体的节能量。三种途径又以第三方机构参与的模式更为普遍。为防止用能企业故意消减生产规模,减少用能量,可以对企业的节能前的生产规模和节能后的生产运营规模做出详细约定。

  第二,情势变更条款

  我国《合同法》并未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这就是传统合同法理论所说的情事变更原则。当合同履行中,出现了国家税收政策或地方补贴政策的重大变化,从而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失去签订合同时所预期的重大利益时,建议节能服务公司将相关政策的变更约定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理由。

  第三,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主要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的。但是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用能单位的积极配合。因此,在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应尽可能明确约定用能单位的具体义务的类型、时间和质量要求,并将用能单位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也明确化。

  第四,合同风险转移条款

  合同风险转移则主要是通过合同债权让与以及与专业的风险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债权转移主要是通过节能服务合同的概括转让或者是节能服务合同的权利的独立让与实现的。保险公司的参与可以进行适度的风险负担。

  3、应对项目相关风险的措施

  第一,应对项目融资风险的措施。首先,主动降低向银行间接融资额度,减少对其的过度依赖,做到融资渠道多元化;其次,适时推介风险投资,在EMCo注入资金的同时,也融入了先进的理念和规范化的管理,促成EMCo整体能力迅速提升;再次,对于股东实力强的EMCo来说,获得由母公司承诺回购的信用贷款或委托贷款,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最后,积极开拓EPC项目的应收账款融资市场,央行已于2008年底开始在银行、节能改造企业和技术服务公司三方中推行保理融资业务试点。

  第二,防范项目技术风险的措施。首先,不先进的技术不能用,没有充分进行可靠性实验的技术也不可用,必须使用经过检验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其次,这些经过检验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在该用能单位的使用具有可行性;最后,要求技术、设备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出具承诺函,并约定风险发生后的责任承担。

  第三,防范项目运营风险的措施。首先,合理分散风险,将这种风险适量转移到保险公司、用能单位等其他主体;其次,在项目开始时,确定能源的最低价格、规定价格、最后的平均价格,或者是确定范围的浮动价格,在可预测的范围内的浮动可以认定为商业风险,在合同中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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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专题了解: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和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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