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部门的调查统计工作予以配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相对一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较高,对上述建筑实行强制性的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一方面,有助于从社会公众的角度监督上述建筑的业主或使用者节约用能;另一方面,也能够培养社会公众及相关主体的节能意识,并推动建筑节能领域技术的进步。
建筑节能经济政策用财政资金购买节能量
建筑节能是市场机制失灵的领域,从世界各国推进建筑节能的做法可以看出,一方面要通过立法明确建筑节能的目标,建立完善的建筑节能法律制度,制定和健全相关机构和配套措施;另一方面就要利用公共财政支持建筑节能工作,制定基于市场的节能激励、约束与规范政策,在充分发挥和运用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引导市场主体自愿节能的意愿,灵活采用相应的财税政策。
《条例》中对建筑节能经济政策做了明确规定,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武涌介绍,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正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的研究工作。初步思路是,第一,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工作,"用财政资金购买节能量"。第二,研究建立激励与惩罚措施相结合的财税政策体系。以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型节能部品及产品及相关配套能力建设等为重点领域,运用诸如预算投入、国债投入、财政贴息、财政补助、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措施降低与增加建筑能效有关的成本,激励各市场主体主动节能;运用与能源相关的税收和收费等措施,增加能源使用的成本。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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