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支持已投产项目LED产业。尤其是上游环节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和产业化风险较大,介入该行业的企业须拥有具备丰富经验的行业专家和技术团队,银行资金若介入过早,可能会面临较大风险,鉴于此,在LED产业在我国尚未成熟的时期,银行宜于在项目投产甚至达产后再行介入。
3、重点支持政府
扶持的重大项目。LED应用领域产品多具有节能环保的特性。在“绿色革命”的主题下,地方政府对辖内部分背景强、经营好的LED企业给予了如政府补贴、财政贴息、土地使用等优惠政策,还有的地方政府直接向企业下了订单。如2008年科技部和财政部启动了“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计划到2010年在10到20个城市推广LED市政照明灯具,潍坊、大连、深圳等21个城市已经被列为试点城市,据了解部分城市已经与有关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或下了订单。建议银行应当重点支持这些能够获得政府实际支持的企业和项目。
4、贷款宜采用银团形式。LED作为新兴产业,银行相对缺乏行业知识,银企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对企业投融资规划很难全面把握。而银团贷款是分散银行风险,提高银行与企业谈判地位的有效途径,各家银行可以从资金投入环节了解并影响企业整体投资路径和发展进程,避免了企业过度投资和融资。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就作为牵头行与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向大连路美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了3亿元贷款(国开行2亿,哈行1亿),用于该公司60亿支高亮度发光半导体芯片(LED)建设项目。
5、引导企业利用债券融资。LED产业在我国大规模生产尚处于起步阶段,只靠个别银行和单一的间接融资渠道很难满足企业的普遍需求,也不易于整个产业的振兴,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是分散银行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企业在资本市场知名度的有效途径,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还可以通过集合方式进行融资,建议银行在企业营销过程中可以适度引导企业利用债券融资。
6、为企业创造优惠的政策环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和科技资金,鼓励、扶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尽快缩短产业化周期。同时,对于积极应用LED灯的地方政府和企业团体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增加市场购买力。
7、更新检测方法和设备,制订行业统一的检测标准。目前国内号称能做LED灯的厂商很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行业竞争混乱,大大影响了LED灯的品质和信誉度,削弱了用户的信心。实证表明,这些问题的源头主要来自芯片及其封装工艺。因此,建议大功率LED照明应用应该参照国际NIST标准,即芯片的光功率不得低于300光毫瓦,并且,采购时必须得到芯片厂商的认证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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