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参与企业的节能改造,市场前景看好。目前正在积极努力,争取在该领域做强做大。”4日,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鲁信能源公司”)总经理张冰告诉记者。
鲁信能源公司为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信集团”)权属企业,在资本市场“长袖善舞”的鲁信集团是我省重要投资控股集团,其设立专门的投资平台,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切入点“涉水”节能减排领域,不仅能在该领域有所作为,亦会改变目前山东节能服务市场格局。“鲁信能源公司的定位是,做专业的节能产业服务商和运营商,也可以说是节能减排服务集成商。”鲁信集团总经理助理、鲁信能源公司董事长单保成说。
“集成”节能减排服务
作为一种市场化节能模式,合同能源管理(EMC)有一个显著特点:能耗企业“零投入”,不需要为节能改造项目投入资金。
“我们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方案设计、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提供全部项目投资和负责合同期内的运营管理。”鲁信能源公司总经理张冰说,节能服务商的收益,主要来自于项目节能效益的分成。“合同结束后,客户无偿得到节能设备的产权,后续全部节能效益也归客户。”张冰补充道。
早在1998年,我国就与世界银行合作,引进了EMC模式。10年多来,众多中小节能服务企业也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采用了这种模式。但一个现实是,这种在发达国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模式,并没有在我国节能服务市场上大行其道;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节能服务企业也没有获得预期的高速成长,反而大多步履蹒跚,处境被动。有专家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瓶颈之一是资金。
节能改造项目普遍投资较大,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节能效果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作为节能减排责任主体的企业来说,或主动投资的动力不足,或自身就不具备资金投入实力。另一方面,我国众多节能服务企业大多“技术出身”,且多为中小企业,因此在目前还没有普遍建立起完善的贷款抵押或担保机制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很难给节能服务企业或其客户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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