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是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环境日益改善的五年。在此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顺利实施,全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先后印发《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83号)、《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7〕2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386号)等文件。
文件提出: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对贷款实行差别定价,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各银行类金融机构要研究有关节能环保产业经济发展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创新,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节能环保领域的直接融资服务。把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加强银行审贷管理的重要参照依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创新产品,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加大支持力度。“十一五”期间,融资环境日益改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机构推行“绿色信贷”,众多公司获得银行贷款
“十一五”期间,随着节能服务公司不断成长,节能服务产业不断被金融机构所认知,众多金融机构已经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专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如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一些商业银行建立了内部激励机构,鼓励业务部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加大推行“绿色信贷”的力度。同时,节能服务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的数量明显增多,贷款额度也逐步增大,一大批节能服务公司已经得到金融机构的高额授信。部分节能服务企业获得授信额度突破亿元。
2.金融租赁积极跟进,ESCO融资又添新枝
金融租赁是国外节能服务公司经常采用的融资模式和商务模式,既能有效地降低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负债率,又利于界定项目资产的归属。“十一五”期间一批金融租赁公司积极探索和尝试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节能项目的租赁业务,在建筑和工业领域都形成了成功案例,初步显现了金融租赁对节能服务市场的特殊功能。“十二五”金融租赁有望成为节能服务行业的主要融资方法之一。
3.强强联手创建平台,社会资本登台唱戏
2010年5月18日,EMCA与北京环境交易所签订“中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战略合作协议”。6月6日中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正式开通运行。这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突破,也是国际上的创举。中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的建立,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时融资变现打开了通道,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终于有了退出机制。同时为投资机构提供了一个更为规范、更加便捷的进入节能服务市场的公共平台。
4.股权融资渐入佳境,启动上市成为热点
随着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节能服务公司不断茁长成长,显现出强劲的成长性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成为众多风险投资公司竞相追逐的对象。这不仅预示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瓶颈正在逐步打开,而且显现了节能服务产业作为一个新兴朝阳产业的特有魅力。辽宁能发伟业、广州智光、深圳达实、哈尔滨九洲、北京合康亿盛等公司相继在海内外挂牌上市,众多公司纷纷完成一至二轮股权融资,即将进入海内外上市的快车道。完全可以预见,随着节能服务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核心竞争能力日益展现,获得风险投资和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将为新的热点。
深入专题了解:“十一五”中国节能产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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