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马鞍山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超过序时进度。1-6月节能率达6.19%,位居全省第一;1-9月预计GDP能耗累计下降率6%,继续排在全省前列。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8%左右,但第三产业比重略有下降,工业结构调整的节能贡献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马鞍山市部分县区、开发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如慈湖高新区1-8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加5.4%,而同期能源消耗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1.3%。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马钢1-8月份完成节能量7.46万吨标准煤,完成年度节能考核目标74.6%,超序时进度;长江钢铁1-9月完成节能量10796吨标准煤,提前完成全年节能任务。
四季度马鞍山市将努力完成目标任务,为明年的节能工作奠定基础。一是推进重点节能项目进度,如马钢焦炉煤调湿工程、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二是做好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和争取工作,继续做好市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库建设,增加节能项目的谋划和储备量,为“十二五”节能减排打基础。三是加强管理,严格考核,马鞍山市将在2012年1月开展全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检查。
另据悉,为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马鞍山市将推广使用22万只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其中,紧凑型荧光灯20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2万只(套)。大宗用户购买高效照明产品可享受财政补贴30%,居民用户购买可享受财政补贴50%。特别提醒的是,居民需凭身份证购买此类财政补贴的照明产品且只能购买一次,购买各品种总和不得超过1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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