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工信部发布了《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包括水耗、能耗、二氧化硫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总体目标,炼油、乙烯、合成氨的降耗指标等。
中国能源报记者了解到,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节能减排具体目标是:全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能源消耗降低18%、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8%、10%、10%,挥发性有机物得到有效控制。炼油装置原油加工能耗低于86千克标准煤/吨,乙烯燃动能耗低于857千克标准煤/吨,煤制合成氨装置综合能耗低于1350千克标准煤/吨。
目标比较切合实际
多途径促化工行业节能减排
“就节能部分,我认为目标是比较切合实际的,经过努力可以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秘书长王文堂对本报记者说。
对于通过哪些途径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工信部原材料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等行业发展,淘汰高耗能的黄磷、电石、氮肥、烧碱等行业的落后产能,从严布局高耗水、高耗能、高排放的煤化工项目。二是利用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包括油品质量升级、推广清洁生产与节能节水工艺、探寻温室气体减排路径,开发二氧化碳捕捉、封存、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并推广应用等;三是通过完善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包括建立和完善石化化工行业节能减排指标体系、检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化工园区按照产业集聚、能源梯次利用、排放集中治理的标准规范进行建设等。
“节能减排需要全方位、全天候实施,工信部提出的这些措施是从不同角度出发而应采取的措施,都是重要的,并且应同时、持续地实施。”王文堂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些措施要落实,需要有配套措施,如严格审批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项目,设定淘汰落后产能需要的标准和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促进技术节能的奖励措施等。
王文堂说,化工园区能源的合理利用,潜力比较大,不过,目前对园区能源利用优化的还很少,还需要相关政策措施的推动。另外,为限制高耗能产品的发展,关税政策也是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提出高耗能产品的出口税率、降低其进口税率,可以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减少国内企业的高耗能产品产量,对降低中国的能源消耗是很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