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第一个问题,有的人说世界气候变化根本不是因为人类的行为活动,是自然的表现,你们认为他们说得对还是不对?第二个问题,你们给出的资料说中国是气候变化最脆弱的国家之一,这是为什么?在中国有什么影响?
[解振华]
我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气候变暖是根据世界各国长期监测、科研而得出的结论。变暖是事实。从监测的结果看,全球近100年平均气温升高了0.74度,这是事实。但是变暖的原因在科学性上确实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现在看来,多数人或者说主流的观点认为是工业化过程当中大量的燃烧化石燃料造成的温室气体的增加,最后造成了气候变暖。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太阳黑子的变化,或者是生态自然的变化造成的,是以这个为主的。更极端一些的看法认为人为的影响对整个大自然的变化来说是微乎其微的。确实,在科学性方面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应该鼓励继续进行观测、研究,找出更准确、更科学的结论。
但是,作为各国的政府来说,因为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存和长远发展都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应该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主动采取一些科学的措施,避免出现这些问题。我同意刚才汪主任的观点。
温室气体的增加造成了气候变暖,主要是发达国家在过去一、二百年工业化过程中造成的,发展中国家是受害者。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内近100年气候观测的结果是,我们变暖的趋势和全球是一样的,大体上升高了1.1度,极端天气事件在明显增加,这一点大家都是能体会到的。
从灾害的情况看,现在是涝的地方越来越涝,旱的地方越来越旱,气候变暖造成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加,造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其他的发展中国家,比如小岛国、非洲国家,现在荒漠化的速度在加快,海平面上升对他们的生存造成了威胁,应该说发展中国家是最大的受害者,我们应该面对这个现实,采取合作的态度,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积极地采取措施。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谢谢主持人。这个问题提给解主任,有人认为对中国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应该实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三可”制度,并且应该写入法律,您对此有什么评论?在去年的哥本哈根大会中,温总理表示中国将改变减排信息的披露方式,增加透明度,在这个方面,我们的工作上有什么安排?谢谢。
[解振华]
我国的气候变暖表现在几个方面:我们的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在加大,南方地区洪涝灾害在加重,北方地区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在强化,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退化,沿海地区台风、风暴潮频率和强度都在增加,灾害在加剧。从长远看,气候变化可能对我国的粮食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的影响,甚至可能会影响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得到国际资金和技术支持的行动应该接受“三可”,就是你得到的资金和技术究竟做没做,做得怎么样,进行“三可”我认为是合理的。但是,发展中国家用自己的钱办自己家的事情,按规定可以不接受“三可”。有些发达国家提出,发展中国家自主减排的行动也要接受国际的核查,我们提出这是主权问题。第一,我们不接受核查,我们自主行动不接受核查。第二,变相地核查,我们也不接受。但是,为了使整个谈判能够往前走一步,考虑到全球的利益,我们还是采取了灵活的态度,我们提出对各国自主采取的行动,在不侵犯我们主权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接受对国内的行动进行国际磋商和分析,并不是侵入性的核查,最后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实际上在哥本哈根会议谈判中,以及是今年的谈判当中还会遇到的问题,就是核查的问题。就这个问题,应该首先讨论它有一个尺度和标准,标准是巴厘行动计划里对核查的问题作出的明确规定,就是根据公约的要求,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指标完成情况和提供资金技术的情况必须要进行国际核查,也就是你讲的“三可”。
应该说,这是我们为气候变化的谈判作出的贡献,推动了整个谈判,而不至于在这个问题上停滞不前。其实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是公开透明的。2007年我们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白皮书中完全公布了对应对气候变化方案中提出的所有措施,我们做了哪些、有什么效果,还有什么问题,我们全都公布了。
今后,我们按照这次谈判中取得的共识,会通过国家信息通报的形式,每两年向国际社会公布中国采取减缓行动、采取政策措施和取得效果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国际上“三可”的指南——这个指南我们还要继续谈判,根据这个指南在国内我们自己进行统计、监测、考核,然后把结果向国际社会公布,也愿意和其他各个国家就这个问题进行磋商、分析、对话、合作和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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