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大力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迅速,电力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十五”期间全国发电装机新增近2亿千瓦,创历史最高水平,2006年又新增1亿千瓦装机,总容量超过6亿千瓦,今年投产规模仍将保持在7000万千瓦以上,全国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已经得到全面缓解。
但是,我国电力工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十分突出,特别是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比重过高。2005年,全国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装机达到火电总装机容量的29.4%,火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仅为6.09万千瓦,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受技术水平制约,小火电机组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较高,小火电机组比重偏高造成我国电力行业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全国发电用煤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近50%和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36%,电力行业排放二氧化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3%。因此,电力工业节能减排的潜力很大,在当前的节能减排形势下,必须大力推进电力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其核心是要坚持上大压小,在科学有序安排高效清洁大机组建设的同时,下更大决心,用更大力气,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把关停小火电机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1988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和企业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关停小火电机组总量不大,进展较慢。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和节能减排任务,为推动各地区、各企业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发展改革委会同能源办等有关单位,编制了《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意见》,国务院已批转印发执行。这个《意见》着力营造促进关停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并注重建立关停机组的退出补偿机制,是对以往小火电机组关停政策的发展和完善,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也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住当前电力供求矛盾明显缓解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意见》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大力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切实贯彻落实电力产业发展政策,依据《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深入总结以往关停经验,完善小火电退出机制,关停不符合要求的小火电机组,建设高效清洁发电机组,坚决制止新建小火电项目,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和差别电量计划,规范小火电电价和排污收费管理,强化在役小火电动态监控,制订必要的关停补偿和职工安置等配套政策,确保如期完成“十一五”小火电机组的关停工作目标,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要充分考虑各种困难,要明确标准,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政策配套,积极稳妥,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
“明确标准,统筹规划”就是要综合考虑各地机组情况制定关停机组标准,结合电力工业布局和电力需求等因素,以最大限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为目标,制订上大压小、节能减排规划,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就是要根据各地机组的不同情况和机组类型,编制有针对性的关停计划或方案,以实事求是、简便易行为宗旨,对不同的关停机组可以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
“落实责任,分级负责”就是要按照本地、本企业小火电机组关停目标,分解关停任务,以不折不扣确保完成关停工作为基本要求,明确分工和相关责任。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