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系统建于1998年,技术落后、局限性强、控制覆盖面小、智能化程度低;道路照明设施老旧,功率因数低,能耗高,水泥灯杆、电力共杆约占1/10,急需大量资金优化升级更新换代,虽有节能试点,但未全面推广。采取招商选资实施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和维护管理市场化,对破解资金技术、节能降耗、高效控制、精细管理难题,实现城市照明跨越式、超常规发展有重大意义。据该市城管局负责人介绍,每年政府投入路灯管理维修费用多达4000多万元,其中仅电费就达2000多万元。
昆明市市容亮灯办有关人士日前向记者透露,目前城市照明的管理工作已转交给法国城市照明管理集团,相关产品测试也已完成,正等待专业机构的测试结果,如果测试结果达到要求就将按合同条款执行。
据了解,目前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城市路灯照明方面已经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最成功的案例在挪威首都奥斯陆(5万盏路灯),最高节能达到70%%(其中30%%靠管理和调整功率实现节能,40%%靠换灯)。
争议中前行
昆明与法国合作城市照明管理遭质疑,也引发了该市部分市民的质疑。有的市民提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把功率大的灯泡换成功率小的达到节能目的。法国人来管理昆明的照明,如果只是像我们日常生活中那样做的话,我们非常担心出行安全。”
对于市民及专业人士的担心,昆明市城管局有关人士则表示,市民的出行要有足够的亮度,但不是越亮越好,亮度过高会造成光污染。法国照明设备提供的光照度必须以达到国家规定的道路照度标准为前提。此外我国还规定了亮灯率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城市道路路灯亮灯率必须达到98%以上,协议中约定节能改造完成后,必须保证现有照明的品质,如果保证不了,协议将立即终止。
尽管昆明的改革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质疑,业内人士还是认为城市道路照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有着相当大的优势。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效率高,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达50%以上;客户零投资,全部设计、审计、融资、采购、施工监测等均由能源管理公司负责;节能有保证,能源管理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马上实现能源成本下降;节能更专业,能源管理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改善方案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服务,全面负责能源管理;技术更先进,能源管理公司背后有国内外最新、最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作支撑,并且专门用于节能促进项目;客户无须投入大笔资金即可导入节能产品及技术,专业化服务,风险低。相比使用LED等新光源、太阳能等新能源而言,显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但节能率更高,而且不需政府花一分钱,性价比优势明显。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主任林柏强认为,目前,中国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主要障碍在于,能源管理公司的性质定位问题和对能源管理机制观念的接受。有专家分析认为中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了解不够,二是新兴和潜在的节能服务公司不具备该机制所要求的能力和缺乏融资渠道。总的来说,节能服务公司目前所面临的障碍主要是:项目开发周期长,近期获利能力差,节能服务公司负债率高,项目融资困难。
杭州市亮灯办副主任韩明清也提出,目前工业企业节能比较欢迎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政府在推进绿色照明工程、实施节能减排战略时,也应该学习工业企业的做法,针对路灯作为“公共品”的特征,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引入利益机制实现道路照明节能目标,让节能有利可图。他说:“绿色照明,特别是公共照明部分,由于缺乏利益主体支撑,人们较少关注节能问题。所以,国家节能减排战略要实施,必须引入利益机制,当节能这一行业引得经纪人竞相逐利的时候,也就是节能减排成功之日。”韩明清的这番话道出了城市绿色照明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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