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建立碳交易市场存在三大障碍
记者:既然我国有着大量的回报丰厚的节能减排项目,为什么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缓慢?
王树茂:目前大量的第一类环境项目没有普遍实施,是因为存在三大障碍。
一是认识障碍。很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节能减排的意义和社会责任的认识不够。
二是技术障碍。技术障碍并不是指我国缺乏节能减排的技术,恰恰相反,现在国内可利用的节能减排技术很多。但是当前节能技术市场存在鱼目混珠、不规范的混乱局面。我用“一个不对称”和“三个不到位”来描述这种状况,即“市场信息不对称,监测能力不到位、咨询服务不到位和项目服务不到位”。比如说一种节能减排技术是好是差,企业很难判断;实施项目后到底有多少投资效益,也常常说不清楚。在目前这种状况下企事业单位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
三是投融资障碍。许多投融资机构对节能减排项目融资经常犹豫不决,不敢轻易“下水”,主要是因为节能减排项目一般不是独立项目,规模不大,难以形成可转移、可变现的优质资产,企事业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的履约情况未能进入金融行业的征信系统,投融资机构不熟悉种类繁多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缺乏节能减排项目的评估能力等,因此也把握不住风险。
克服障碍需“三大工程”
记者:您认为应该怎样克服这些障碍?
王树茂:应由政府主导来搭建节能减排的“三大工程”,即克服认识障碍的“头头工程”、克服技术障碍的“技术服务工程”和克服投融资障碍的“金融创新工程”。
从认识障碍上来说,关键是要改变各单位高管层的观念,这就是“头头工程”。要提高管理层对节能减排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并且必须有一个良性的约束机制和考评体系,比如让企事业单位与政府签订节能减排协议并予以公示,加强舆论监督。
同时,可以靠“技术服务工程”来克服技术障碍。当务之急是建立由政府认定的权威监测机构,对能源效率和节能减排量进行监测。技术服务工程还可以包括组织专家编制节能减排技术目录、节能量认定方法、建立技术服务交流平台以及制订扶植节能咨询公司和节能服务公司的政策等。这些工作都需由政府牵头支持,然后形成可持续的市场机制。
克服节能减排项目投融资障碍的关键是金融创新,提供多元化的投融资服务,如信贷担保、应收款(节能效益)抵押、合同购买、租赁、保理和信托等。
记者:您提议让企事业单位与政府签订节能减排协议。这种协议是强制性的吗? “签订节能减排协议”和“政府制订碳排放标准”,两者之间有何区别?
王树茂:让企事业单位与政府签订节能减排协议当然应该是自愿的,而且企业会很乐意与政府签订协议,因为做有经济效益的节能减排项目,减少能源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他们怎么会不乐意呢?“签订协议”是企业自身和节能专家共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实际存在的节能减排潜力,以这些潜力为依据制定目标,以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制订标准”是通过对标来确认目标。前者更符合实际,容易操作,后者的难点是制订标准难,会有许多争议,很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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