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前有节能减排目标的硬性约束,后有财政等奖励措施的软性激励,但由于在运作上存在高风险,在管理上存在高难度,业内专家提醒,切勿因过于看好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形势,而一哄而上成立节能服务公司。在做决策之前,企业宜冷静思考自己是否已经具有了必备的条件。
一是,企业能否做到随时跟踪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所需政策的动向。比如:是否有专人对国家宏观政策及产业政策进行实时的收集与分析,以保证经营决策与国家政策之间的高度一致性;是否有熟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补贴、奖励规则和流程的专门负责人员。
二是,企业是否已做好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能力建设。包括:拥有可靠的专家团队或咨询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具备能够精确进行能效诊断的能力;具备专业的技术评价团队,能够在良莠不齐的节能技术市场上优选项目所需的设备与技术。
三是,企业是否拥有专门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财务计划设计;是否拥有在缺乏优质抵押资产的条件下获得低成本融资的可靠渠道。
四是,是否有专业机构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评价;企业的项目经理是否清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风险结构上与一般节能改造项目有何不同,应采取哪些风控措施;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中是否对项目8大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界定及附件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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