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要求,相关的举措陆续亮相。其中,部署钢铁工业的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涉及国务院十多个部门的《意见》近日出台;其包含的另一要义被视为进一步落实《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钢铁产业做大做强。
针对钢铁工业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重复建设严重、产能过剩、铁矿石流通秩序混乱、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国务院权威部门出台的《意见》要求,坚决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在充分利用市场变化形成的倒逼机制的同时,更加注重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严厉的问责和财税手段的引导成为此次钢铁产业节能减排的强力组合拳。《意见》规定,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岳平为《瞭望》新闻周刊分析道,前期节能减排效果不理想,经济发展对资源、能源依赖程度高,资源、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现阶段减排任务艰巨等都是推动《意见》出台的要素。他直言,“现在是我国节能减排难度最大的时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部长冯飞也对本刊表达了类似的观点。面对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针对重点行业和产业制订更为具体的减排措施,“地方政府没有手段解决全局性的问题”。
权威人士认为,国际和国内的综合因素加速了相关政策的出台,政策释放出在产业发展上纠偏的强烈信号。在处理速度与效益、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中,政策瞄准的是钢铁产业的长远健康和未来的国际竞争力。
加大违规项目的政策约束
“由于对GDP的追逐,地方政府对钢铁企业规模扩张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王岳平指出,尽管之前有了相关的政策法规,但这些政策定性的东西比较多,定量的比较少,执行得远远不够。再加上地方政府保护企业的愿望很强烈,所以出台这样一个《意见》就显得很迫切。
业内人士对本刊表示,理论上的钢铁产能扩张,资源、资金应该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项目倾斜,但实际上执行时已经走样。
在审批上,偷偷上马,搞“先斩后奏”。民营钢厂这样做,国有钢厂也如法炮制。审批环节未能阻止钢铁项目乱上马。在贷款上,实际操作中没有审批的项目,银行也给贷款,新项目上马与GDP密切相关,地方政府支持的动力十足。这类现象的直接后果,是粗钢产量屡创新高,库存居高不下,但就是没有人减产。而地方环保部门通常不会冒得罪“父母官”、掉乌纱帽的风险,来监控钢铁企业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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