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岳平认为,政策的困境在于确定市场规模不能是政府说了算,政府不能决定企业谁生谁死。确定准入标准才更为合理,执行中才有法可依。其关键之一是完善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
对此,《意见》规定,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税收征管,清理和纠正地方擅自出台的对钢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努力营造促进企业公平公正竞争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完善和落实土地使用、差别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的加价标准,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的生产成本。
在此轮淘汰落后产能以及调整结构中,钢铁产品进出口结构调整也成为强化节能减排的着力点。权威人士指出,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要服从和服务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促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的总体目标;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钢铁产品出口,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有利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进出口措施,相应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
在王岳平看来,鼓励企业的兼并重组是实施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有力举措之一。当前面临的难题主要是跨地区兼并。地方政府都不愿意本地企业被外地企业兼并,这涉及到税收等利益的再分配。王岳平认为,关键是地区间的协调,只有实现双赢才能顺利推行。在此方面,首钢搬迁到曹妃甸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税分成可供借鉴。
财政手段上,中央财政将加大对钢铁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挂钩。相关的工作交由财政部和工信部完成。
“现在的情况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冯飞表示,目前的行业标准不完善,在部分有标准的领域又缺乏监管,对不实施相关规定的企业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严格按规定办事的企业在竞争中反而处于不利位置。需要解决其外部收益性的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激励手段。
《意见》中与此相关的直接规定是,工信部将牵头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及时公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未来在铁矿石资源的配置上,铁矿石资源将优先配置给符合《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企业。
受访专家还一致认为,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需要建立退出的援助机制。如需要对部分企业采取贴息、抵消债务等政策,对于被兼并企业的职工,需要对其进行转岗培训,实现平稳转移。
提升钢铁产业国际竞争力
权威人士指出,此次《意见》的出台,近期目标是淘汰落后产能,长远布局则是在此基础上扶优扶强,做大做强中国的钢铁产业。
王岳平认为,推动兼并重组一直是政策的引导方向。此前的力度也比较大,但是政府的介入较深。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更多应该由市场来驱动。
《意见》要求,要明确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平等协商、政府引导的原则,支撑各类钢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支持优势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推动本地区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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