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是个系统工程,涵盖科学收集、科学处置再生、科学再利用三个方面。当前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 组织机构协调不力,管理手段滞后
城市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是一个持续性问题和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关键在于各级政府机构组织协调与问责制度。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由谁来牵头组织协调、建筑垃圾如何回收利用、谁负责组织回收利用、堆存用地由谁解决与提供等等,大部分城市混乱无序。
伴随着城市建筑垃圾的与日俱增,是严重的滞后管理、被动管理局面。一是违章者一而再、再而三地从事违章清运活动,致使建筑垃圾乱倒、沿途撒漏问题突出,难以得到有效根治。二是管理机构与人员缺乏开拓创新意识,以经验惯性应付新问题,管理手段陈旧与措施不得力,建筑垃圾清运信息得不到准确反映,管理人员不能对此类场所实施切实及时有效的管理,甚至造成管理的真空区域,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现象。
2. 运输市场混乱
目前各城市涉及和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车辆,大多是无牌无证、车容车况差的“黑市车”,在利益驱使下,全然不顾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多呈现多装快跑、野蛮运输、逢路就跑、逢空地就倒的特点,造成建筑垃圾沿路抛撒和严重影响市容。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对象呈现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等复杂多样化特点,给建筑垃圾监管与综合利用带来很大难度。
3. 综合利用资金保障不足,处理技术滞后
城市建筑垃圾只有经过加工处理才产生新的价值。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堆存、分拣、破碎、筛分等都需要投入资金,但大多数再生利用产品附加值都很低,导致制造成本一般高于直接采用新的天然原料,而附加值低于各道处理工序所花费用之和的局面,常常使利用者无利可图,直接影响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因此必须由政府组织,通过某种渠道在综合利用不同环节上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城市建筑垃圾采用直接填埋的“低级”处理方式并没有完全消除环境污染,相反会造成永久性危害。国内对建筑垃圾的分拣、分类堆存、分类处理技术缺乏与滞后,尤其是对建筑垃圾做混凝土骨料必需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堆存和清洗污水如何回用的技术少有研究。
4. 政策法规不健全
目前促进城市建筑垃圾利用的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如何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制订什么样的政策才能支持与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已有的政策怎样落实?经济上如何扶持?政策法规上如何引导等都需要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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