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二恶英是国际上公认的剧毒物质,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一级致癌物,它具有强致癌致畸性,而且具有极强的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内分泌毒性,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放大性。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其对人类的远期危害远比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严重。这种比氰化钾毒性还要大1千多倍的化合物由于化学结构稳定,亲脂性高,又不能生物降解,因而具有很高的环境滞留性。无论存在于空气、水还是土壤中,它都能强烈地吸附于颗粒上,借助于水生和陆生食物链不断富集而最终危害人类。而且,更致命的是二恶英的危害不是短期内能马上体现出来的,它具备很强的累积效应。也就是说,长期生活在垃圾发电厂周围的人,患癌症的方式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通过变异基因遗传到下一代。
(3)制度的缺失。现在的焚烧场,作为企业,以赢利为目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而污染环境几乎是定律。我国现有垃圾焚烧发电管理制度建设尚不健全,监管上的不到位,垃圾焚烧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不可避免。
(4)采用更科学、更合理、更环保的处理方式。垃圾焚烧不是垃圾处理最有效的方式,也不是唯一的处理方式。经过多年的探索,处理垃圾最有效的办法一是从源头开始实行减量化,最大限度少产生垃圾,减少垃圾的产生量。二是从垃圾分类收集入手,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对垃圾进行回收利用,最大限度的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三是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的方法,可焚烧的进行焚烧,不可焚烧的进行填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案例1:北京昌平的阿苏卫垃圾焚烧厂一直遭到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并不断的抵制、示威、抗议、上访。最终由阿苏卫周边小区居民、媒体人士、专家和政府官员组成的7人考察组,于2010年2月22日赴日本东京考察先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为期10天。这是该市首例政府买单组织的居民出国考察,以解决垃圾厂建设受阻问题。阿苏卫焚烧厂是否会最终放弃焚烧技术仍然待定。
案例2: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因当地居民的阻扰抵制而停止建设,为此广州市政府多次召开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寻找有效地解决办法。由于政府建设运作的不透明,加剧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和恐慌情绪,通过对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范围内8公里左右的居民进行抽样调查,97.1%的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2公里内的居民100%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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