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 则
公共设施与设备节能
供电系统节能
第十条 根据用电负荷的大小和性能,合理配置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控制运行负荷为额定容量的70-90%。
第十一条 合理装置无功率补偿设备,功率因数控制在0.95。
第十二条 配置电力变压器负荷时,保持三相负荷基本平衡,负荷大小差异控制在30%之内。
空调系统节电
第十三条 非高温季节,尽量使夏季室内外温差控制在7-9℃内,当室外气温高于 35℃时,室内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6℃以上。
第十四条 经常检查每个房间的温度调节器是否正常工作,对损坏的温度调节器及时修复。
第十五条 掌握合适的空调运行时间,利用凌晨的谷(平)电进行空调预冷。
第十六条 清洗空调定期清除制热、制冷盘管上的灰尘和污渍,建议:视表冷器工作环境制定清洁次数。
第十七条 清洁空调水系统,投入使用前,空调连续运行2小时,采用压力和水温度曲线法检验清洗效果。
第十八条 季节变化时,检验空调冷冻水供、回水温度差,当空调负荷较小时,适当提高冷冻水的供水温度以降低制冷设备的能耗。
第十九条 掌握供、回水温度、室内外温度、湿度和设备能耗的变化规律,对楼宇控制系统进行编程,使之自动调整。
第二十条 充分了解制冷机运行特点,合理搭配负载,避免在低效区运行。
第二十一条 高温季节,风冷单元式空调室外机增设喷淋蒸发装置,并控制好喷雾量。
第二十二条 在排风中设置热交换器(或利用热泵技术),直接回收能量以降低新风负荷。
第二十三条 定期巡视检查,做好冷冻水管中阀门及接头的保温,确保所有的管道 处于良好的绝热状态。
第二十四条 应用变频技术,控制水泵、风机的转速和控制二次泵。
第二十五条 场地允许,电价峰谷差达4倍以上时,采用冰蓄冷、水蓄冷空调系统。
第二十六条 切实做好空调系统中水处理工作。
新风系统节电
第二十七条 利用夜间温度低时预先进行通风换气,系统新风口和排风口风门开到最大,回风混合风门要关闭,当进入制冷运行时,风门及时恢复原来位置。
第二十八条 过渡季节使用新风系统制冷,新风能力不够,可考虑增设送风机和排风机。
第二十九条 对风道阀门、风机入口导叶片或风机转速等进行调整,或进行设备改造,使室内保持微正压。(注:卫生间、厨房、洗衣房等高温高湿和异味的区域要保持负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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