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能措施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的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
1.每年组织制定《广东省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以及省直部门实施。(由省经贸委牵头负责)
2.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全省发出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企业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牵头负责)
3.在体验日内,各级行政机关停开办公区门厅、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照明灯,停开五层以下办公楼电梯,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干部职工一律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4.地方各级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二)每周少开一天车。
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1.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公务车每周少开一天车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抄送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2.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公务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车辆要进行登记并予以纠正,多次违规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3.要对公务车每周少开一天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4.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1.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外,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由省经贸委、建设厅牵头负责)
2.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发挥表率作用。办公时间空调实行间歇式开放,非办公时间关闭所有空调系统。(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3.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家庭空调温度。
(四)减少电梯使用。
1.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公共电梯要合理设置开启数量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三层楼以下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2.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倡导全省大中型宾馆、写字楼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电梯运转台数和运行时间,尽量实行电梯分段运行、隔层停开或者减少电梯使用。(由省经贸委、建设厅牵头负责)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