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1.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由省经贸委牵头负责)
2.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使用节能环保铅笔、钢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倡导节约资源的良好办公习惯,鼓励办公用纸双面打印或重复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3.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倡导“无纸化办公”。(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负责)
4.推行从简办公,减少会议次数和频率,从严控制会议资料袋、出席证等的印制标准和数量,减少会议经费支出。(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5.继续推进全省百家餐饮酒店节能减排行动,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材料,杜绝“白色污染”等。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由省经贸委、旅游局牵头负责)
6.通过经济杠杆、行业自律、消费教育以及加强立法等措施综合治理过度包装问题,提倡居民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由省物价局、工商局、经贸委、法制办牵头负责)
(九)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
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人员一律着便装出席公务活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提倡并带头着便装。(由各级政府和部门办公室或秘书科、监察部门牵头负责)
(十)培养自觉节能习惯。
积极引导居民培养自觉节能的生活习性,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由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经贸部门牵头负责)
(十一)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各项措施。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积极推进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绿色建筑等级评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逐步开展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监测工作。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由省建设厅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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